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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数据权利。

最近更新:2026/7/1

南京兴跃昱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IMDA""我们”或”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子产品研发与制造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运营官方网站 www.simdatech.com(以下简称”本网站”)。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始终以最大限度的诚意与谨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构成我们与您之间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请你在使用本网站或接受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全部内容。

一、总则

1.1 政策依据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或”PIPL”)、《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网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随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而同步更新。

1.2 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本网站、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线下拜访及其他渠道与SIMDA发生互动时,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本政策不适用于您通过本网站链接访问的第三方网站或服务,该等第三方拥有独立的隐私政策,我们建议你在访问前查阅。

1.3 信息控制者信息

本网站及相应业务所涉个人信息处理者(信息控制者)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为南京兴跃昱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官方网站为 www.simdatech.com;联系邮箱为 samliu_simda@foxmail.com;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由公司数据合规专员担任,可通过上述邮箱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依法及时响应。

1.4 术语定义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二、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

2.1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

当您通过本网站的联系表单、电子邮件、电话或线下渠道与我们沟通时,我们会收集您主动提交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或称呼、所属公司或机构名称、职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所在地区、项目需求描述(如电子产品类型、目标功能、技术指标、预期数量、交付时间等)、您在沟通中主动提供的商业资料与技术文件,以及在签署保密协议(NDA)后您向我们提供的研发图纸、规格说明、样品信息等。

2.2 自动收集的信息

当您访问本网站时,我们的服务器及相关技术组件会自动记录某些信息,包括:网络协议(IP)地址(经去标识化处理后存储)、浏览器类型与版本、操作系统、设备标识、访问时间与停留时长、来源页面与退出页面、点击路径与浏览记录、访问状态码等日志信息,以及通过 Cookie 和类似技术收集的偏好设置。关于 Cookie 的具体使用规则,请参阅本网站另行发布的《Cookie 政策》。

2.3 敏感个人信息特别说明

我们原则上不主动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如您出于业务需要在沟通中主动提供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生物识别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除为实现您明确授权的特定目的所必需外,我们不会处理上述敏感信息。

2.4 未成年人信息

本网站面向企业客户与成年专业人士,不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如您是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使用本网站,且应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我们将在知悉收集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后,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三、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

3.1 取得同意

在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将在充分告知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保存期限及您的权利的前提下,取得您的明确同意。您有权随时撤回该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

3.2 为订立或履行合同所必需

当您与我们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签署服务合同或保密协议时,为订立或履行该合同所必需,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核实、合同执行、项目交付、款项结算、售后服务等。

3.3 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或应对公安、网信、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依法提出的合理要求,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相关信息。

3.4 其他合法性基础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或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以及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们可在不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必要、最小、合理的原则。

四、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与范围

4.1 业务咨询与报价

用于回复您通过本网站提交的咨询请求,向其提供产品方案、技术建议与报价信息,安排商务对接与现场拜访。处理的信息主要包括您的姓名、公司、联系方式及需求描述。

4.2 合同履行与项目交付

用于在签署合同及保密协议后执行电子产品研发、设计、打样、测试、生产与交付活动。处理的信息包括您的身份与联系信息、项目资料及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数据。

4.3 服务改进与统计分析

我们将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的访问日志与业务数据用于统计分析,了解网站使用情况、用户偏好及服务短板,进而优化网站结构、内容布局与服务流程。上述数据经过处理后无法识别到特定自然人,不再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4.4 安全保障与合规

用于身份验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风险监测与事件溯源,保障本网站及您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用于配合监管检查、内部审计与合规留痕。

4.5 目的限制承诺

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需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目的,我们将再次取得您的同意。

五、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5.1 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于境内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服务器与数据中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境外。

5.2 存储期限

我们仅在为实现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合理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具体期限根据业务场景确定:业务咨询记录在最后一次沟通后保留三年;合同及项目相关资料在合同终止后保留十年,以满足质量追溯与法定留痕要求;访问日志保留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信息,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5.3 安全保护措施

我们参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取的技术与管理措施包括:传输过程采用 TLS/SSL 加密;敏感字段采用高强度算法加密或脱敏存储;数据库独立部署并实施分级授权访问,最小化访问权限;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与安全审计机制;与全体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对涉密岗位人员开展定期合规培训;项目资料按客户独立归档管理,避免交叉泄露。十二年来,我们保持客户信息零泄露的安全记录。

5.4 安全事件响应

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在法定时限内向您告知事件情况、原因、可能影响及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6.1 共享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仅在以下情形下,我们可能与关联公司或业务合作方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第一,取得您的明确同意;第二,为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与受我们委托提供物流、检测、表面贴装、结构件加工等服务的合作方共享,且我们会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信息安全义务与保密责任;第三,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强制要求。所有受托方均须签署保密协议,并仅能在约定范围内处理相关信息。

6.2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用于其独立的商业目的。如因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等事由需要转让个人信息的,我们将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如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或方式,将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6.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取得您单独同意,或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情况保护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或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6.4 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的事先告知

在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会以显著方式向您告知接收方的身份、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及您的权利,并依法取得您的同意或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七、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仅在境内存储与处理。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接收方提供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的规定,事先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方式、信息种类及行使权利的方式,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同时依法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经专业机构认证、或订立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本法规定的保护标准。

八、信息主体的权利

8.1 知情权与决定权

您有权知悉、决定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与范围,并有权限制或拒绝我们的处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2 查询权与复制权

您有权向我们查询其个人信息,并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请求获取个人信息的副本。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

8.3 更正权与补充权

如您发现我们处理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您有权请求更正或补充。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并通知相关信息接收方。

8.4 删除权

在下列情形下,您有权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为实现目的不再必要;我们停止提供服务或信息存储期限已届满;您撤回同意;我们违反法律或约定处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删除的其他情形。

8.5 撤回同意权

您有权随时通过本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撤回您此前作出的同意。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撤回同意后,我们将停止处理相应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6 个人信息可携带权

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您有权请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我们将在核实条件后提供符合通用格式的信息副本。

8.7 解释说明权

您有权对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询问,并要求我们就具体处理活动作出说明。

8.8 投诉举报权

如您认为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向网信、公安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 权利行使方式

您可通过本政策第十三条载明的联系方式行使上述权利。为保障账户安全,我们可能在处理请求前要求您提供必要的身份核验信息。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对于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可视情况收取必要成本费用。

九、自动化决策

我们承诺不利用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会对个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自动化决策,不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您进行营销推送。如未来业务发展确需采用自动化决策,我们将事先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保证决策的透明度与结果的公平、公正,并向您提供拒绝自动化决策的便捷方式及对决策结果的说明渠道。

十、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如您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使用本网站并阅读本政策,且应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我们在知悉收集到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后,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其视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并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监护人有权随时依据本政策第八条行使信息主体权利,要求我们删除相关信息。

十一、个人信息保留期限

我们仅在为实现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具体期限参见本政策第 5.2 条。在期限届满或您撤回同意、删除请求获准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使其不再可用于识别您本人,且不再保留副本,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您另行同意的除外。

十二、本政策的更新与通知

当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业务范围调整或个人信息处理方式发生实质性变更时,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对于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控制者主体变更、处理目的或方式重大调整、收集信息类型增加、信息主体权利实现机制变化等),我们将在本网站显著位置通过弹窗、公告或向您预留的邮箱发送通知等方式予以提示。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则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政策。

十三、联系方式与投诉渠道

如您对本政策、您的个人信息权利行使、或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联系邮箱 samliu_simda@foxmail.com,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以本网站”联系我们”页面公示信息为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由数据合规专员担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与答复;情况复杂的,答复期限可依法适当延长,并向您说明原因。如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我们的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向网信、公安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4.1 政策解释权

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兴跃昱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本政策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条款实质含义的解释。

14.2 争议解决

本政策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订与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政策或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南京兴跃昱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生效与施行

本政策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并取代此前发布的所有版本的隐私政策。本政策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任何翻译版本仅供方便阅读参考。